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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议:内控存重大缺陷,海越能源遭“戴帽”,还面临股民索赔

发布时间: 2023-05-06 14:08:19 来源:资鲸

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|冯秀语 编|深海

近日,广州浪奇发布2023年一季度业绩公告称,第一季度公司营收约6.32亿元,同比减少1.96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80万元。上年同期营收约6.44亿元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284万元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根据此前披露的年度报告,2022年广州浪奇年营业收入约24.88亿元,同比减少3.77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7161万元,同比盈转亏。

值得关注的是,年报中广州浪奇披露,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,共有丁某军、钟某等130名原告先后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原告因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4442.07万元,后黄某钢、郭燕某两人于法院开庭前撤诉(金额合计42.49万元),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进行判决。

上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,源于公司发生的信披违法违规行为。

过往公告显示,广东证监局于2021年12月24日对广州浪奇出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1〕21号),主要违法内容为: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、营业成本及利润,2018年年报、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;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,2018年年报、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;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,2018年年报、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。

根据《证券法》相关规定,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浪奇给予警告,并处以450万元罚款;对傅勇国给予警告,并处以300万元罚款;对陈建斌、王志刚、邓煜、黄健彬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;对陈文给予警告,并处以50万元罚款;对王英杰给予警告,并处以5万元罚款。

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,上市公司不当行为造成股民的损失,股民依法可以索赔。

根据《证券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凡是在2019年4月30日到2020年9月27日之间买入过,并在2020年9月27日收盘时持有广州浪奇(000523)的受损投资者可参加报名索赔。免费报名关注公号“雷助吧”(雷助码:88)进行索赔登记。获赔前无任何费用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广州浪奇的投资者维权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,距今仅有4多个月的时间。

天眼查显示,广州浪奇成立于1978年,注册资本为18.35亿元,公司业务提供高质素的日化产品和食品等快速消费品及服务。

截至5月5日收盘,广州浪奇股价为3.3元/股,下跌1.2%,总市值为60.57亿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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